经研究决定,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的职位为合同制职工(速录员)。招考计划总数为17名,其中:业务部门13人,综合部门4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文秘或计算机类,另:如果文字写作能力较强的可不限专业,报名时需交发表过的文章(查阅原件,交复印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四肢运动正常,无慢性疾病,身体健康;
5.具有苏州市常住户籍(能听懂苏州方言的优先)。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公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09年4月20—24日,9:00~16:00。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干将西路1038号)。
2.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均为查阅原件和交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报名。填写《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职工(速录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交本人同底正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3.报考人员公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示3天,接受监督。
4.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09年4月底(具体时间待定)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干将西路1038号)领取《准考证》。
(二)专业技能测试
1.电脑速录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测试用时为20分钟,由考生将书面资料录入电脑。看打速度达到80字/分钟以上、正确率达到90;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和考核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占60;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8658722
六、本方案由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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