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部日前发出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有关规定,就进一步做好优秀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工作,就选拔范围、标准条件、选拔程序、培养锻炼和职级待遇等作出规定。
据总政干部部负责同志介绍,此举有利于吸纳更多地方优秀大学毕业生为军队建设服务,从源头上优化干部队伍来源结构,打牢基层建设组织基础,增强部队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通知规定,在部队服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均可纳入提干选拔对象范围,注重向师级以下作战部队和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倾斜。选拔对象具有本科学历的,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毕业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其中,从国家“211工程”等重点高校、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入伍的士兵优先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