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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近亲必须回避
时间:2009-08-29 14:37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www.jsgwyw.org 点击:

昨天,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黑龙江省2010年度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公告及招考计划已在省人事编制网上予以公布,此次计划面向社会招录3506人,网上报名将于96日开始。人事部门强调,四类人群不得参报,

 

据介绍,报考人员可从即日起通过登录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东北网以及各招考部门的网站和各市地组织、人事部门的网站进行报名相关查询。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并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省人事部门特别强调,报名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等四类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如果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予回避,不能报考应回避的职位。

 


    关键词: 公务员招录   近亲必须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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