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镇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公告
2024年镇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上午9:00—6月18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5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提前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镇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编外用工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人。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原则为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1日之后);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地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ks/);
(四)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其他详见岗位表。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上午9:00—6月18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JL001129 163.com,标题注明:招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
报名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扫描件;如学历认证仍在办理中,需提交承诺书扫描件,并确保在现场原件审核时提供认证原件;④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⑥其他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提交报名材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报名审核、确认
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和照片,报名第2日后可到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人员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在审核意见作出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陈述申辩。
(四)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该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或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数量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取消或者降低报名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并重新发布公告。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考试均采取百分制。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两位小数)。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发送至报名邮箱。笔试成绩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所有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对总成绩进行公示。
四、体检及考察
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合同。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相关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试用期为2个月。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监督电话:0511-80903028。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镇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附件:
镇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5日
文章来源: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qtkszl/202406/e4dce27a95654e54ac8c44aababadaf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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