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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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镇经开事招公告﹝2024﹞2号)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17日(周五)9:3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镇江经开区教育发展中心四楼会议室(镇江市大港街道赵声路西侧222号,镇江市伯先中学内四号楼竞先楼)。
三、资格复审对象
考生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查询笔试成绩(http://hrss.zhenjiang.gov.cn/ks/),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能入围。
四、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证书,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名称不在岗位专业参考目录内但名称相近的考生,还须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3.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411-416岗位)的考生,如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别没有“师范”字样的,须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限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或国考合格证;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402、404岗位提供)。证书原件丢失的,请提供有本人信息的职称部门盖章的职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417岗位提供);
7.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限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见附件)。
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复审期间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入围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当天不收取面试费,面试费在打印面试通知单时网上缴纳。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会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
2.所有证件、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资格复审只收取复印件,未就业承诺书等其他证明材料收取原件。
3.考生本人无法前往的,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无固定模版,写清楚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委托事项即可)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所需的各项材料,委托办理资格复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料遗失、资料不全未能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4年5月8日
文章来源: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sydwkszl/202405/4a5272cdef294eb4b80b5fb456607e6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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