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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省考常识积累:刑法之侵犯财产罪

Tag: 2025年 江苏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2024-05-08    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考点是:刑法之侵犯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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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之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
 
  一、盗窃罪。
 
  1、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2、调包:窃取,定盗窃罪。
 
  3、既遂标准:脱离主人控制。
 
  二、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有为己用,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为己用,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四、抢夺罪。
 
  1、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VS抢劫罪(力作用在人上)
 
  3、抢夺转化为抢劫的情形:
 
  (1)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
 
  (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财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
 
  五、敲诈勒索罪。
 
  1、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VS抢劫罪(压制反抗,强行取财)。
 
  3、VS诈骗罪(基于认识错误而自愿处分财物)。
 
刷题巩固
 
  1、某学生在一工厂门前捡到一只皮夹,内有现金1万多元,即送交该厂保安寻找失主,该保安乘机占为己有。该保安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侵占罪
 
  C、诈骗罪
 
  D、以上均不正确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A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工厂保安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保安乘机占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项错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保安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情形。
 
  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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