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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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通州区兴仁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南通市通州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通人社〔2021〕31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结合我镇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为城乡社会管理岗位,计划招聘公益性岗47人(临时性),负责镇村(社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含城镇管理、生态环境巡查、公共安保、“双禁”巡查、保洁保绿、秸秆禁烧、统计调查等)。
二、工作要求
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 在劳动年龄段内且经通州区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
3. 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 兴仁镇户籍或在兴仁镇辖区内有固定住所;
5. 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6. 提供无犯罪记录及信用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0〕2号)中规定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五、岗位期限及待遇
临时性公益岗位按照非全日制岗使用,以当年当地小时工资最低标准计算,一个月不超过24天计算。用工时间不超过1个月。不缴纳社保,购买意外险。
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临时性公益岗位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固定居住地所在村居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9月30日。
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非兴仁镇户籍人员提供兴仁镇固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居住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的其他资料;《通州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表一)。
2.资格审核:村(社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公益性岗位人员首先必须是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因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如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失效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面谈
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待遴选人员进行面谈,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最终审核后,确定符合对象的录用。逾期未参加者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和聘用
面谈合格人数若不足招聘人数,则按实际情况核减本次安置人数;若超过招聘人数,则按面谈情况酌情录用。拟录用人员将会在通州区人力资源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兴仁镇人社机构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s://www.nttzrcw.com/content/news/show/9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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