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通如东县新店镇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年南通如东县新店镇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3人。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8月26日,报名地点:如东县掘港镇芳泉路8号11幢115号,笔试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4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新店镇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新店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委托南通忠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巡防辅警3名(男性),职能主要是辅助新店镇派出所维护社会秩序,协助公安民警做好社区管控、窗口服务、社会面巡逻、案侦协管、内勤文员等,工作模式有常日班和值班备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没有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经历,无涉黑涉恶及经济纠纷等问题;
2、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执法、执勤和群众工作能力,能长期从事办公室和外勤工作;
3、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纪律意识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疾病;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
6、如东县区域范围内户籍人口,新店籍或在新店范围内长期居住的人员(以房产证、户口簿或购房备案合同等证明材料为依据)优先,除值班等情况外,不提供住宿;
7、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职中);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选拔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 8月17日— 8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址:如东县掘港镇芳泉路8号11幢115号,联系电话:见原文,报名时提供如下材料:
(1)《新店镇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纸质版(现场填写);
(2)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学历证书,收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
(4)退役士兵的,提供退役或转业证件,收复印件,验原件;
(5)服役或从事其他工作期间获得的团级(或县处级)以上奖励证书,收复印件,验原件;
(6)公安(政法)院校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7)委托他人报名的,提供委托人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并附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审查:参加招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经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现场退回报名材料。在后续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其本人取消资格。
(二)综合测试
1、电脑操作。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电脑操作考试,考试及格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面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口头表达、应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同分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按实确定。
4、加分项。中共党员加2分;退役军人加1分;公安(政法)院校毕业加1分,最多加分不超过3分。
5、考察和体检。按照机考合格,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综合测试成绩,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机考、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对确定人选进行政审与考察。体检按照有关规定项目执行。因考察和体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性质和待過
本次招聘的人员委托南通忠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聘用,用人单位主体为新店派出所,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正式录用,本次招聘的人员为辅警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等按照辅警人员核算。
本次公开选拔全程接受新店镇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电话:0513-80869902。
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mZ8Bf9r5Kog9ET3nzwt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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