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考试提醒 添加收藏 XML
江苏考试类别
江苏考试地区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公务员考试第一手资料!
您的当前位置: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时政要闻 >> 公考要闻 >>

2024年江苏省考行测——定义判断的逻辑方法

Tag: 2024年 江苏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2023-06-30    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定义判断是公务员录用考试判断推理部分常考题型,主要考察考生短时间内的领悟能力以及运用标准进行判断的能力。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定义判断的三种逻辑方法

长按识别,进入24年国、省考交流群
备考资料、资讯、考友一网打尽
 
  (一)“属”+“ 种差”的定义方法
 
  通过揭示概念最邻近的“属”概念和“种差”来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一般可用公式表示:被定义项=种差+邻近属概念。具体解释为:
 
  ①被定义项的邻近属概念,即比被定义概念范围更大、外延更广的概念,以确定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属于哪一类事物;
 
  ②被定义项的种差,即指被定义项的这个种概念与同属于其他同级种概念在内涌上的差别,这种差别也就是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同其他对象的本质区别;
 
  ③把被定义项同属加种差构成的定义项用定义联项连接起来,构成完整的定义。
 
  (二)四要素分析法
 
  定义通常包含四项要素,即主体、对象、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这四项要素可能全部出现在题干的定义当中,也有可能只出现其中的一项。但是,从这几年的命题情况看,一般命题者不会把这四个要素同时作为考查点,而只会选择其中的一项、两项或三项。
 
  ①主体,即行为或事件的发动者、当事方。如果选项不符合定义中对主体条件的要求,则排除。
 
  ②对象,是指行为或事件的承受者、被指向者,即某些定义必须针对某些特定的对象。
 
  ③主观要素,即行为者或事件的当事人主观上具有什么样的动机、意图,想达到一种什么样的目的。
 
  ④客观要素,指客观上实施了什么行为,采取了怎样的行为方式,达到了什么程度,造成了怎样的结果。
 
  (三)定语中心词分析法
 
  在题干中没有明显的主体、对象、主观要素或客观要素,且题干中有一连串定语的情况下,应采用定语中心词分析法。中心词表示的是行为或事件的一个大类,也就是逻辑上的“属”。定语是对中心词的限定或修饰,使这个大类进一步缩小、精确化,在逻辑学上称之为“种差”。题目既有可能同时将定语和中心词作为考查点,也有可能中心词并无特殊之处,题目的考查点重在定语中所设定的条件。
 
  下面我们来看两道例题:
 
  试题1:
\
 
  试题2:
\
 
--------节选自“202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之《判断推理

  如果你在在刷题时,遇到以下几个问题:
 
  1.不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复习资料,题目覆盖不全面,感觉做了很多但分数依旧没有提升;
 
  2.不会合理安排备刷题时间及方案,不知道从哪入手,每天学习时间无法规划,考试时间不会分配;
 
  3.不会根据复习不同的阶段安排不同的题型,没有合理方法,复习效率无法提升;
 
  4.题目解析学习之后还是不能够完全理解,希望能够及时得到更详细的解析和答疑......

  \202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推荐教程——202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
 
  1、教程包含公务员通用教材5本+公务员考试快速提分手册1本
 
  2、购买教程即赠送130+知识点精讲、近2W到练习题、200多套模拟题
 
  3、有效期为一年(从解锁当日算起);
 
  4、配套课程与练习,可直接扫码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

考得好,不如选得好!
 
  1V1专业报考指导:4000677898
 
扫码进群,与一群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们一起拼搏、努力、上岸!
 
qq群号二维码

  相关阅读202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系统

\



« 上一篇   |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