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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市殡葬管理处赴专业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Tag: 2023年 镇江市 殡葬管理处 专业院校 招聘 事业单位 2023-05-2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镇江市殡葬管理处赴专业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4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9:00-5月26日17: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江苏省镇江市殡葬管理处2023年赴专业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招引殡葬领域专业人才,推动镇江市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镇江市民政局决定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公开招聘4名专业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20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七)本次公开招聘面对所有符合条件的2023年毕业生,且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八)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邮箱5322285@qq.com)。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9:00-5月26日17:00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PDF格式)。
 
  (2)报名表(附件2)(word格式)及近期证件照(JPG格式)。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扫描PDF格式)。
 
  (4)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2023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和档案关系托管部门的证明(扫描PDF格式)。
 
  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和《“2023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扫描PDF格式)。
 
  (5)其他相关资格证明、证书(扫描PDF格式)。
 
  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按相应要求格式打包发送邮件。压缩文件以报名岗位、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报名期间镇江市民政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联系畅通,及时登录邮箱查看审核结果。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问题咨询电话:0511-84510294
 
  (二)现场审核确认
 
  时间:5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地点:长沙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10栋201教室。
 
  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后,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审查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资格审查结果后当场陈述申辩。
 
  (三)此次招聘设置1:3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在镇江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考核相关岗位必备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满分为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5月29日上午8:00--9:30(7:45签到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长沙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10栋201教室
 
  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镇江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不足3倍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时间:5月30日上午8:00--11:30
 
  面试地点:长沙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10栋2楼会议室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聘用
 
  (一)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待定)。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均不实行递补。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镇江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批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五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4.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人大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11- 89666738。
 
  (二)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三)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周六、周日移动电话可咨询)
 
  镇江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   0511-84422325
 
  镇江市殡葬管理处   0511-84510294? 15061490116
 
  >>>点击下载:附件1-3
 
  1.附件1 2023年赴专业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2.附件2 江苏省镇江市殡仪馆2023年赴专业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3.附件3 “2023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镇江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sydwkszl/202305/40c21b1968c2401989b2e5e7bbbec1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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