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常州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常州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8人。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1日,报名地点:各辖市(区)委组织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3年常州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展通道,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常态化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实施意见(试行)》(常组发〔2022〕19号)精神及有关工作要求,决定面向我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其中溧阳市2名,金坛区1名,武进区1名,新北区1名,天宁区1名,钟楼区2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在干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二)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热爱社区、热衷社工、热心公益、热忱为民,连续担任我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两届,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个人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或者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综合考核至少有3次在镇(街道)排名位列前40%;
2.个人获评我市“5A”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任期内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命名为我市“五星”级村(社区)党组织。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的;
2.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选只能选报本辖市(区)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各辖市(区)委组织部。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按照公告规定提供各项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对照招聘条件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取得报考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告。
6.考生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实绩考核
根据考生任职情况、考核情况、表彰奖励等,并结合实地考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实绩考核总分100分。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照实绩考核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实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辖市(区)委组织部具体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各辖市(区)委组织部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辖市(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6个月,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辖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0633,(0519)12380
五、本公告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
文章来源:http://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3/IQCNPLQO_0505/48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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