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2022年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1人。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24日。报名地点:兴东街道指挥中心(兴东街道内综治中心3楼)。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法律法规等。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3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简章20221110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需要,加快推进党建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招聘11名,男女不限。招录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2。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视情核减招录计划数。
二、选聘条件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结合基层网格化工作需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有志于为基层建设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事、公道正派,遵纪守法,群众基础好;
3.具有兴东街道或周边相邻镇街户籍,或长期居住在兴东街道人员;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对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适应夜班值守和工作出差;
7.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烈士子女、见义勇为英雄、退役军人、中共党员等。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或不宜从事网格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24日。
2.报名地点:兴东街道指挥中心(兴东街道内综治中心3楼)
3.报名材料:
(1)《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4)两寸彩色免冠照3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
(5)相关户籍或房产等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
4.点击查看咨询电话。
四、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条件及有关规定,由街道党群工作局、指挥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成功人员,通知进行考试。
五、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法律法规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基本认知、统筹协调、临场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
六、体检
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招用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导致出现计划缺额的,在报考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决定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兴东腾飞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聘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到村参加基层各类网格工作。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九、管理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通州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基本待遇参照通州区编外用工待遇标准执行,年底考核按区、街道两级对专职网格员专项考核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如有不服从岗位安排、不适应或不适合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履职等情形,经街道党工委讨论,解除聘用关系。
建立专职网格员职业发展通道,明确专职网格员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的主要来源。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3-80606040。
2.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瞒报、谎报、迟报个人行程或健康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东街道指挥中心(网格办)、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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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ongzhou.gov.cn/tzqrmzf/zpzk/content/b268d36c-7ba1-49d3-b25f-0e2d9c7c95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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