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年下半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3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2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2年下半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发展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下半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4、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后出生);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上午9∶00-2022年10月12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
4、提交材料
应聘者须提交《2022年下半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进修证书、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
网上报名人员除报名表外,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须写明“雨花台区卫生人才引进+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字样,邮件接收时间截止2022年9月30日下午17∶00)。提供的材料和现场报名材料一致(扫描件或照片)。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各招聘单位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5、有关要求
现场报名人员需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苏康码”须为绿码,体温正常,无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症状,全程配戴口罩,方可进入现场。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本人携带以上材料报名,审查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由审查单位电话通知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果当场告知本人。网上报名提供的信息与复审时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的9∶00-11∶30,14∶00-17∶00;10月14日的9∶00-11∶30;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2022年10月15日16∶00。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面试和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面试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和综合考评在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卫健委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具体面试、综合考评时间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地点为各招聘单位(地址详见岗位信息表)。
参加面试和综合考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
1、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应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者进入综合考评。
2、综合考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组,对面试合格人员的学术成果、个人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时,同时领取学术成果和个人素质考评内容与标准。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3、总成绩计算。按照面试占50%,综合考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面试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分数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1、招聘咨询:
南京市雨花医院:025-52883191
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58069403
2、监督电话:
雨花台区纪委监委:025-52883152
雨花台区人社局:025-52883275
雨花台区卫健委:025-52883316
本次公告由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njyh.gov.cn/ywdt/wsgs/202209/t20220928_3711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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