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简章
2022年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简章已公布,计划招聘99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9月28日。笔试主要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借鉴2022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凤凰街道、明珠街道、口岸街道、刁铺街道、许庄街道、野徐镇、永安洲镇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99名,岗位详情见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2年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年龄在18-40周岁(1981.9.26-2004.9.28出生),现从事网格员工作且持有网格员工作证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9.28后出生);
5.具有现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户籍(含因外出学习或工作将户口暂时迁出的,以及配偶为高新区、高港区的)或工作所在地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辖区范围内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或社保证明);鼓励就近报名;
6.热爱基层工作,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熟悉智能手机App、电脑办公软件操作,具备适应社区工作中专职网格员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和能力;
7.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社会工作者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为专职网格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涉黑涉恶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7.其他不适合从事网格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9月2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需本人或代报人考前往报考镇(街道)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各镇(街道)政法与社会治理局(详细地址见计划表)。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符合招聘条件第5条所需的户籍证明材料(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配偶户口簿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如本人或配偶户籍不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的需提供本人工作单位或社保证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报名的需提供本人及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委托书;
(3)近期正面二寸免冠证件照片4张(高320×宽240像素);
(4)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5)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工需提供社工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时,如实填写《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初审及准考证领取
各镇(街道)负责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各镇(街道)电话通知到报考人。报考人员也可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进行电话查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代为领取的,需提供报考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委托书。
考生报名时需佩戴好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及通信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测量。
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仅可选择一个镇(街道)的岗位报名,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开考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后确定,对开考比例数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主要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内容包括从事社区工作必备的政治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写作能力、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江苏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笔试成绩将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http://www.cmc.gov.cn”网站公布。
(四)面试
1.人选确定。
(1)经笔试成绩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同分跟进)。
(2)对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跟进)。
(3)经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2.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分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不及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五)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六)加分项
1.退役军人在总成绩上加0.5分;
2.持有社工证者, 在总成绩上加0.5分。
不累计加分,总加分不超过0.5分。总成绩加上加分项为最终成绩。
(七)体检
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考生最终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http://www.cmc.gov.cn“网站公布。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最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须另外组织笔试确定。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http://www.cmc.gov.cn”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受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后,各镇(街道)向受聘人员发放《受聘通知书》。按照《泰州市市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确立聘用关系后分配至相关社区。
签订聘用合同前,受聘的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或报到之日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
四、管理与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江苏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1号)及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泰州市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泰政法〔2022〕5号)进行管理,招聘网格员工资报酬参照城市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按照2021年泰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左右确定。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0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10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简章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凤凰街道咨询电话:0523-82899016 监督电话:0523-82899276
明珠街道咨询电话:0523-80103214 监督电话:0523-80499310
口岸街道咨询电话:0523-86963709 监督电话:0523-86963015
刁铺街道咨询电话:0523-86160565 监督电话:0523-86161180
许庄街道咨询电话:0523-86117735 监督电话:0523-86117722
野 徐 镇咨询电话:0523-80801773 监督电话:0523-80801170
永安洲镇咨询电话:0523-86996699 监督电话:0523-86991012
区监督电话:0523-86338831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纪(工)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
2022年9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cmc.gov.cn/art/2022/9/23/art_65790_3401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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