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2022年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已公布,计划招聘293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7日9∶00-11月30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为加强委直属事业单位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委直属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对应。非2022年毕业生报考时应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招聘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将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2022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2022年毕业生一致。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当天。
7、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8、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9月7日9∶00-11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9月7日9∶00-12月1日12∶00;
3、陈述申辩:9月7日-12月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9月7日9∶00-12月2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考核,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2年11月30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由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其他考试方式详见岗位表
考核方式按照各招聘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各项成绩所占比例详见岗位表。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2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六、招聘政策咨询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620621,83620829,83627161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七、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监察委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912
八、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文章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9/6/art_78506_10597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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