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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考法律常识:监察官法

Tag: 2023年 江苏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2022-07-2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是:监察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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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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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题巩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下列关于监察官回避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张某担任某设区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应当实行地域回避
 
  B. 王某和李某都是监察官,二人系夫妻关系,不能被派驻到同一高校
 
  C. 赵某一和赵某二系亲兄弟,可以同时担任某县监察委员会不同部门的监察官
 
  D. 黄某担任某设区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其子不得担任该市下辖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正确答案是 A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其他知识并选错误选项。
 
  第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23条规定,监察官担任县级、设区的市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A项张某担任设区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非主任,与法条表述不一致。A项表述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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