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考试提醒 添加收藏 XML
江苏考试类别
江苏考试地区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公务员考试第一手资料!
您的当前位置: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行测资料 >> 常识 >>

2023年江苏省考常识积累:什么是自然垄断产品?

Tag: 2023年 江苏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2022-06-2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常识考点是:什么是自然垄断产品?

  更多江苏公务员考试复习技巧详见 202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
 
自然垄断产品
 
  什么是自然垄断产品
 
  自然垄断产品是指其生产或传输过程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一类社会产品(或服务),主要包括自来水、电力、燃气(包括管道煤气和天然气)、电信产品、铁路服务和航空服务等。
 
  自然垄断产品的属性
 
  对自然垄断产品的认识应结合其自然垄断属性和准公共品属性两方面进行分析。
 
  (1)自然垄断属性
 
  “自然垄断”是自然垄断产品最基本的技术经济特征。
 
  (2)准公共品属性
 
  从社会产品分类来看,自然垄断产品属于准公共品范畴。这是因为,一方面,自然垄断产品的消费主要用于满足私人需求,因此可通过价格机制实现排他,且排他成本较低;另一方面,自然垄断产品的技术特征决定了其生产过程中边际成本为零或趋向于零,消费不具有竞争性或竞争性很弱。因此,自然垄断产品又被称为可排他非竞争性准公共品(植草益,1992)。同其它准公共品一样,自然垄断产品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效应。首先,自然垄断产品多涉及能源部门或基础设施部门,对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和社会服务性;其次,自然垄断产品对非自然垄断产品的替代能够节约能源,提高效益,保护环境。举例来说,一个家庭如果直接烧煤或型煤制品,其利用率一般不到20%,如果改用煤气管道,其热效率将达到55%,可实现节煤25%以上。并且,大中城市直接烧煤,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煤气的使用将大大减轻污染状况。据估算,建造一个日产100 万m3 的煤气厂,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8000 吨,减少煤渣和煤球灰15 万吨。这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而且还可以减少城市煤渣和煤灰的运输量,进而减轻城市公共交通拥挤和汽车尾气污染,外部效益显著。
 
刷题巩固
 
  1、自然垄断物品只有排他性没有竞争性,下列不属于自然垄断物品的是:
 
  A. 电力
 
  B. 煤气
 
  C. 环境
 
  D. 消防
 
  正确答案是 C
 
  自然垄断(又称自然独占)是经济学中一个传统概念。早期的自然垄断概念与资源条件的集中有关,主要是指由于资源条件的分布集中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所形成的垄断。在现代这种情况引起的垄断已不多见。而传统意义上的自然垄断则与规模经济紧密相连,指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者更多的企业的成本为整个市场供给一种物品或者劳务,如果相关产量范围存在规模经济时自然垄断就产生了。具有非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称为自然垄断物品,比如那些收费公路。
 
  A、B、D三项均属于自然垄断物品。
 
  环境是纯公共物品,自然就有的,既没有竞争性也没有排他性,不满足自然垄断的含义。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项。

\


« 上一篇   |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