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响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2年上半年响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响水县2022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对参加响水县2022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响水县2022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2年6月20日—24日,面试时间初定7月9日,具体时间及要求以相应公告为准。
二、考生应在面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面试当天。考生应持续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如出现非绿码且符合转码条件的,应最迟于面试前一天转为绿码(可拨打面试所在地“区号+12345”申请转码)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责任自负。外来考生(指14天内自省外和省内跨设区市前来或返回面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的考生,下同)应至少于考前14天起持续了解我县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我县规定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等要求,以免影响正常参加面试。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省、自治区的县级区域或直辖市的区、县,下同),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面试。
三、面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出示“苏康码”、行程卡,并提供本人面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下同)。“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面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可入场参加面试。考生应服从面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面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面试资格或耽误面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面试:
1. 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面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面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面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并能提供本人面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面试;
3. 外来考生面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面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按我县对于外来人员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或面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完全按面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抵达后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外来考生,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旅居地、面试地点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场的;
3.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五、面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复测复查确有症状的,应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应服从疫情防控有关安排。
六、考生应仔细阅读并认同以上要求后,请在2022年6月13日前使用微信APP扫描右侧二维码配合完成疫情防控相关事项调查,在线签署《响水县2022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见附件)。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组织报名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工作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当服从安排。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江苏省、响水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qbm/News_5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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