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二)
2022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二)已公布,计划招聘62人。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29日9:00-2022年5月31日15: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2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二)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2022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2人(进编)。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9日以后出生);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所有人员须于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五)工作经历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为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其中岗位要求教学工作经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须具有学校或其他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经历;以本科学历报考,须具有学校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六)岗位要求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的,须于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2022年5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教育局(jy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5月29日9:00—2022年5月31日15:00。
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5月29日9:00—2022年5月31日17:00
(二)材料审核
网络报名资格和照片初审均通过的报考人员,下载《2022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二)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信息,插入指定材料原件的照片并生成pdf格式文件,在指定时间内按规定上传至指定网站,材料大小不超过10Mb。
1.材料上传网址:http://www.jsfz.czedu.cn/uids/(账号及初始密码见网站“登录说明”)。
2.材料上传时间:2022年6月1日09:00-6月2日16:00;
3.材料审核时间:2022年6月1日09:00-6月5日16:00;
4.材料符合报考条件,审核通过,获得缴费资格。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审核不通过;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材料的人员审核不通过。
(三)缴费
报名初审和材料审核均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网站czks.czrsj.cn:8001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缴费确认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00—6月7日16:00,未按时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不得对任何报名信息进行更改,未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进入材料审核环节。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缴费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告。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6月8日9:00—11:00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5.本次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或资格初审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事项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教师招考栏目(http://jyj.changzhou.gov.cn/class/QFJEPCBL)另行公告。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具体事项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教师招考栏目(http://jyj.changzhou.gov.cn/class/QFJEPCBL)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岗位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笔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专业技能测试
1.报考体育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1.人选确定
(1)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权重(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计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2)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3)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2.注意事项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时间为15分钟。考生备课时间为1小时。
(2)考生请带好有效期内身份证准时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准时到报到室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3)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对考生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当场向考生反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考察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常州市教育局负责监督。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常州市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336、0519-85681337
网络报名、材料审核电话:0519-85582353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1366、0519-85689166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常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2/IQCNPLQO_0524/47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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