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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人公告

Tag: 2022年江苏事业单位 江苏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22-03-2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2年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人公告发布,报名及应聘材料上传:2022年3月26日9:00—4月1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苏州高新区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代码001:检验技师25名;
 
  2.岗位代码002:检验技师5名(2022年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爱岗敬业,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具有苏州户籍;
 
  4.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免疫学,病原生物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等专业,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5. 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7.了解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相关防控知识、有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经历或参与过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等相关工作,经过省临检中心或省疾控中心等组织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相关培训并具备PCR上岗证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者。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http://zhaopin.sndhr.cn:8012/zpCandidate/a/login
 
  3.报名及应聘材料上传:2022年3月26日9:00—4月1日16:00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根据报名系统中提示要求添加附件,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料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人岗相适度、专业契合度及从业稳定性等方面。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833。
 
  八、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149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 :00-17 :00。
 
  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3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sndhr.com/UI/News/detail?InfoID=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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