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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Tag: 2021年 南京师范大学 中北学院 辅导员 招聘 2021-07-0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17: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1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首批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和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学院由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辅导员10名(男性5名,女性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辅导员工作。
 
  (二)为人正直,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四)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五)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兼职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如学生会主席、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等),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非应届毕业生,须有2年及以上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经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应聘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主页“诚聘英才”栏目“招聘网”提交应聘材料(http://zp.nnudy.edu.cn)。
 
  1.填报“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及“获奖信息”等。
 
  2.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任职证明(须由所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各类专业技术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
 
  3.其他可以证明个人专业水平及能力的材料。
 
  4.相关证明材料打包至压缩文件,以附件上传(文件标题请标注:岗位编号+姓名)。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学院则解除劳动关系。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者,须在《应聘报名表》“其他须说明事项或要求”一栏如实填写。
 
  3.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学院则解除劳动关系。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处与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名单。
 
  (二)考核方式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含心理测试);②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三)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及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zzrsc.nnudy.edu.cn/)公告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五、录用
 
  (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政审。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三)根据政审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2021年9月统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本次录取采用递补机制。即体检、政审过程中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待遇
 
  (一)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省市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用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按照丹阳市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七、政策咨询电话:
 
  联 系 人:周老师
 
  咨询电话:0511-88150079
 
  点击下载>>>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辅导员招聘岗位表.xls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21年7月3日
 
  文章来源:http://zzrsc.nnudy.edu.cn/c232/20210703/i23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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