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公告(第三批)
2021年苏州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公告(第三批)已公布,计划招聘2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9:00~7月8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常熟市202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公告(第三批)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常熟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户籍不限。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6日至2003年7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7月6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人员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证书,取得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在425分以上,且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汽车专业岗位、智能制造岗位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可为非师范类专业)。
(五)招聘对象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六)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的暂无教师资格证者可提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不予录用;报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汽车专业教师岗位、智能制造专业教师岗位的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后2年内提交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
(八)《常熟市202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1《常熟市202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初审及确认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熟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网上信息采集系统(https://csjszp.jscsedu.cn)。
1.报名、资料和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7月6日9:00~7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6日9:00~7月9日16: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0512-52774095。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7月8日~7月10日的9:00~16:00。
3.通过初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常熟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网上信息采集系统,通过扫描二维码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常熟市教师发展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14日12:00。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分别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匹配的专业条件和教师资格证。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表另有要求的除外。缴费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7月14日14:00~16: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3.报考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对其失信行为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诚信管理平台,并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疫情防控
考生应认真阅读附件2《常熟市202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笔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于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16:00前将证明材料通过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csjyjrsk@163.com。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7月17日)。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见常熟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网上信息采集系统网站公告或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2.笔试形式与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的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15分,学科专业知识85分。公共知识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学科专业知识是指教师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专业知识。
报考汽车专业教师岗位、智能制造专业教师岗位的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范围: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教育法律法规;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⑤时事政治:2020年1月1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包括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100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笔试当日或次日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www.changshu.gov.cn)、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公布笔试成绩。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考生网上打印好《常熟市2021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现场资格复审时带到现场,并随带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复审完后视各岗位空缺情况,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负责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公告,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缴纳面试费。
4.注意事项: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1)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汽车专业教师岗位、智能制造专业教师岗位的可暂不提供)、英语4级及以上证书(或英语4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成绩单);硕士研究生还需持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2021年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往届毕业生另须出具院校盖章确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八、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及领取《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在资格复审后对外公布。
3.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及教学基本功考核,面试总分100分。
4.报考汽车专业教师岗位、智能制造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技能考核,面试总分100分,模拟上课和技能考核各占50分。
5.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6.根据考试总成绩(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报考汽车专业教师岗位、智能制造专业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同组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加试),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www.changshu.gov.cn)、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体检、考核、公示及报选招聘学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者由常熟市教育局根据报考学科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政审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常熟市教育局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核合格后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www.changshu.gov.cn)、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3.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按同组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十、验证、聘用
1.2021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录用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暂无教师资格证者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汽车专业教师岗位、智能制造专业教师岗位的可暂不提供),到教师发展中心(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进行校验。
2.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并通过验证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3.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筹调配。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按规定订立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707135,0512—52707573。
十二、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三、本《公告》由常熟市教育局、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常熟市教育局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shu.gov.cn/zgcs/c100456/202106/f634f6d7db3a48e4a8e760d63dd85e1d.shtml
如果你做不到每天频繁的刷新网站,又想在第一时间内看到新鲜出炉的资讯,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江苏公务员资讯网(jsgwyworg)或者进QQ交流2群,获取第一手资料:
了解更多公务员、事业单位统考重要信息
可添加QQ交流群:57569683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