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1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选调3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8:30至5月30日下午16:0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以及文字写作能力等内容,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建设系统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泰州全市(含下辖市、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选调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为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泰州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财务岗位1人、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消防验收岗位1人、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财务岗位1人。具体岗位要求见《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2.泰州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和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岗位,限本市范围内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岗位,限本市范围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经单位同意,本人承诺后可以报考)。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需要回避的情形之一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8:30至5月30日下午16:00。报名者请于2021年5月28日下午16时前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打包发至tzszjjrsjyc@163.com,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01岗报名联系人:徐 洁,联系电话:86892655。
02岗报名联系人:贾 莉,联系电话:86395910。
03岗报名联系人:倪文静,联系电话:86886553。
3.报名材料:《泰州市住建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本人电子证书照片。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有关规定核减选调计划。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以及文字写作能力等内容。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40分、专业知识6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面试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泰州市住建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原件及事业单位人员入编、转正定级等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报考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确定。
体检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考察工作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履历分析、适岗评价、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查阅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六、公示及办理手续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市住建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对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计划缺额,由泰州市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23—86882681,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处。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八、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发现并经查实的考生,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监督电话:0523—8660656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3-89896351,市纪委监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文章来源:http://jsj.taizhou.gov.cn/art/2021/5/24/art_34155_3090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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