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藏学研究中心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1年中国藏学研究中心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月7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zyrenshichu@163.com 进行面试确认。
(二)邮件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职位面试”(详见附件2),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
(三)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月7日17:00前传真至010-64937308,并将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如有考生放弃面试,将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笔试成绩单(从成绩查询网站下载打印)。
(四)报名时扫描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五)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六)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七)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八)如考生报考职位有特定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材料复印件。
(九)选调生还需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录用选调生审批表》复印件。
请务必将上述材料按要求的顺序整理排序,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人事处,邮编100101,请注明“公务员遴选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联系电话010-64937308,以上邮寄材料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原件为个人档案中材料的,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晰,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形式及时间
面试将采取现场方式进行,类型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拟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须于当日8:30前进入候考室签到完毕。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由于参加面试的考生较多,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延迟到下午的,下午面试于13:00开始,中午由我单位提供用餐。
(二)面试地点及交通路线
面试地点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行政楼会议室,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31号。
交通路线:北京市内乘939、740、944、753、944、386、379、406、408、419、479、656、658、运通110、运通113路公交车至安慧桥东站下车;或乘地铁5号线至惠新西街北口站下车,由西北口出站。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拟于2021年2月26日上午由我单位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两张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体检费用由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察
我单位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北京疫情防控工作及我单位关于来访人员出入管理有关要求,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14日内有国(境)外及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关接触史者或者有发烧、咳嗽症状人员不得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来京人员,需提供抵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请考生在我单位门口出示“北京健康宝”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询结果,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检查、现场登记等工作,入场后全程佩戴口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现场面试,另行安排。
(二)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若有舞弊行为,即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后尽快离开考场,不得逗留,不得泄露试题信息。
(三)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复检)等环节的交通、食宿、核酸检测等费用自理,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我单位如对面试工作做出调整,将及时通知考生并发布工作通知。
联系电话:010-64937308、010-64937927;
传真:010-64937308
欢迎各位考生参加我单位公开遴选面试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参加面试确认内容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文章来源:http://subb.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376ef40ee01776c82e2b00053&id=0000000065183dac01651c4fff960027&eid=0000000065183dac01651c50613d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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