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无锡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21无锡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转载如下:
无锡市2021年度考录公务员普通(非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工作公告
现将无锡市2021年度考录公务员普通(非警察)职位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职位招考人数为1人,笔试成绩排名列前3的人员均进入复审;招考人数为3人,笔试成绩排名列前9的人员均进入复审,以此类推)。
二、时间地点
采用现场审核方式开展资格复审工作。
报考无锡市市级机关及江苏省统计局无锡调查局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的具体实施时间、地点由各招录单位于近期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通知。
报考江阴市、宜兴市、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市辖区的考生:现在我市工作(居住)的,参加资格复审的具体实施时间、地点由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在外市工作(居住)的考生,需按本公告参加现场集中资格复审。
现场集中资格复审时间:1月29日-30日,每日9:00-16:00。其中,1月29日江阴市、宜兴市、梁溪区、市辖区组织开展审核,1月30日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组织开展审核。
现场集中资格复审地点: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石西路999号)图书信息大楼一楼大厅。
各位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提交的联系方式畅通。如放弃面试资格的,请主动联系招录(审核)单位,并按要求提交个人放弃声明。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无锡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无锡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笔试网上报名时所填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信息相一致。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规记入诚信档案。
具体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除携带前述材料(就业推荐表可为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签约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2020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符合照顾夫妻分居情形报考的,还须提供配偶在锡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6、符合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形报考的,还须提供在锡父母的户籍证明及独生子女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随军条件军人配偶报考的,还须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
8、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报考的,还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9、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10、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的志愿者或以志愿者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以原大学村官身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或以原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须提供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且为江苏省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相关证明。
11、报考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的人员,还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证明或江苏生源证明。
12、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职位代码98)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任职文件、所在县(市、区)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在我市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现职2年以上的相关证明,以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或所获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
13、报考定向考录残疾人职位(职位代码80)的人员,还须提供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4、职位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报考职位要求具有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材料的,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报考资格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户籍证明、结婚证、随军批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上述证明材料均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随时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我省、市防控最新要求,有关要求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
考生须持本人“苏康码”绿码并出示“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参加资格复审,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参加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资格复审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资格复审的最终结果,以无锡市公务员局在面试前公布的面试人选名单为准。
如有疑问,可拨打(0510)81827482进行咨询,也可直接拨打无锡市各招录(审核)单位对外电话(点击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网“工作公告”中“无锡市2021年度考录职位简介表{内附招录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无锡市公务员局
2021年1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zzb.wuxi.gov.cn/doc/2021/01/21/31722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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