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市职业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年江苏苏州市职业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8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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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二批苏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苏州市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有《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应具有学历条件所对应的学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录用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报名网址:http://zhaopin.jssvc.edu.cn/
电 话: 0512—66875137 郑老师 ,0512-66503830 沈老师,联系邮箱:rsc@jssvc.edu.cn
3. 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30KB以下,jpg格式,像素130X170)、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 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经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招聘信息”栏(https://www.jssvc.edu.cn/zpxx/)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公示三天后,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直接进行面试。
3.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为主。
4.面试由专业能力测试和专业面试组成,专业能力测试和专业面试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专业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能力测试不设合格分数线。面试总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能力成绩高者在前,如专业能力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学校另行安排加试。
5.考试成绩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1.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招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学校决定递补(也可决定不递补),再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jssvc.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学校根据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为高层次教师岗位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工作量减免等引进优惠待遇:
(1)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
(2)给予一次性房补,博士研究生30万左右,教授50-70万元;
(3)给予科研启动金,博士研究生5-10万元,教授20-30万元。带入科研项目的,根据学校规定给予配套,并且每项目另增加科研启动金2-8万元;
(4)博士或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引进第一年教学工作量全免、第二年减半;推荐参加企业专业实践的,脱产期间视同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及企业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补贴;
(5)提供过渡性教师公寓。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503850。
五、本《简章》由苏州市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市职业大学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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