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镇江扬中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0下半年镇江扬中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关于扬中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扬中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镇扬事招公告〔2020〕5号),扬中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成绩已公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入围下一轮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能入围。入围人员须参加集中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请对照招聘公告资格复审要求和《岗位表》中的资格条件,携带相应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A、B类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于2021年1月7-8日登录镇江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缴纳面试费100元。
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9:00-11:00,14:00-17:00,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地点: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扬中市区江洲西路259号)。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z.gov.cn)“公告公示”-“人事招考”栏目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轮测试的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考生须申领并及时更新“苏康码”,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考生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测量等防疫检测,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未按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电话咨询市人社局:0511-88395299。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yz.gov.cn/news/34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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