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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幼儿园教师催要档案通知

Tag: 2020年 10月 扬州 江都区 教育系统 事业单位 招聘 幼儿园教师 催要档案 2020-11-27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10月江苏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幼儿园教师催要档案通知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转载如下:
 
  2020年10月江苏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幼儿园教师催要档案通知
 
  请已经参加2020年10月江都区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体检并合格的考生查清本人档案所在地,抓紧时间催要个人档案。
 
  若档案在江都区人才服务中心(江都区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室0514-86860207),请电话告知我们(0514-86867813,葛老师),我们会集中去调取。
 
  若档案在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或外地人才服务中心,则速与之联系,将档案寄至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人事科(邮寄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8号,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人事科,邮编225200,联系电话0514-86867813)。需要开调档函的考生,可与教育局人事科葛老师联系。
 
  所有档案在12月4日前到位,否则会影响下一步手续的办理。
 
  应届毕业生需要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江都区教育局人事科206室找葛老师。
 
  档案提交材料目录清单
 
  1.高中(或初中)阶段以后所取得学历证明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学历学位登记表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大专院校毕业生报到证白联。(所有人员均需提供)
 
  2.与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原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
 
  3.录用审批表格(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
 
  4.辞职解聘审批表格(原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
 
  5.工作以来历年的年度考核表(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
 
  6.工作以来历年的工资调整审批表格(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
 
  7.党员入党材料(入党申请书)(党员需提供)
 
  8.职称评审申报表(原有职称人员需提供)
 
  9.养老保险的参保记录(原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
 
  出具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2014年9月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凭档案中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招聘及解聘手续的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视同为缴费年限,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014年10月以后的缴费清单仍需提供。)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du.gov.cn/jdjyj/gsgg/202011/f7491c399e494e6ea0310f2c0620b97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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