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通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中专业要求调整说明(二)
关于南通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初审工作有关专业事项的公告(二)
2021年度我市公务员报名初审阶段,部分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范围内,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经招录机关(审核单位)同意和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小组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市场营销与管理”、“国际商务管理”专业可报考“工商管理类”职位;
2. “环境管理”、“绿地环境科学”、“水环境学”、“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可报考“环境保护类”职位;
3. “商学”、“国际商务与中小型企业管理”、“社区经济发展(市场营销方向)”专业可报考“经济类”职位;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专业可报考“法律类”职位;
5.“国际视野下的教育”、“教育信息技术”专业可报考“教育类”职位;
6.“计算机科学”专业可报考“计算机(软件)类”职位;
7.“华语与文化教育”、“创意媒体”专业可报考“中文文秘类”职位;
8.“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专业可报考“城建规划类”职位;
9.“物理化学”专业可报考“化学工程类”职位。
南通市公务员局
2020年11月6日
文章来源:http://rsks.rsj.nantong.gov.cn/News/NewsViewComputer.aspx?code=c64fd922-4031-40aa-b5c0-3ab22bb8290e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