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扬州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聘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扬州市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聘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第三批)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5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8:30-12月3日17: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第三批)简章
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公立三级专科医院。根据医院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备案制管理人员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第三批)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1)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8日至2002年11月3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岗位简介表》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
应聘人员与医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医院于2020年10月28日在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yzhospital.com)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yzhospital.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整体打包以“姓名+所学专业+报考岗位”为标题发送至邮箱yzssyrsk@163.com。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8:30-12月3日17:00。
对应聘人员的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择优筛选简历。
(三)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1张。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学历毕业证书以及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如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或合同等)的对应资质材料。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报到时需出示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五)笔试和面试
报名结束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地点设在医院内,时间另行通知,原则上在同一天内进行。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考察
由人事科和监察室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照该岗位入围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医院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院的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聘用资格备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1、医院按照正常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医院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经招聘录用的人员参照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在职职工管理,工资标准实行同工同酬,享受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监督,特设立医院监督举报电话:0514-87837915。
五、本方案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简章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4-87837865
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延伸段(火车站西2公里)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三楼北区人事科。
2020年10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yzhospital.cn/newsread.asp?id=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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