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江苏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5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经研究,2020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详见附件2);
4.《岗位介绍表》中B01、B02、B03岗位,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其他岗位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1.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0年7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打包发送至ntkyhr@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报名材料包括:
(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4)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告自发布2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学校将适时启动招聘程序。每次考试结束后,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次招聘结果及岗位动态核减等情况。
2.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所发的电子应聘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0513-81050511。陈述申辩时间为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布日至公布日后第七日。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B01、B02、B03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余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和考试组成。
(一)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将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为方便考生,资格复审放在考试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可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2.复审要求。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二)考试
1.考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试。
2.考试方式
B01、B02、B03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试讲。其余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试讲。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防疫注意事项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生在资格复审及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湖北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来自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工作史)须在南通集中医学隔离满14天,且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具体防疫要求见《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4)。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另行告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审核,进行录用。拟录用人员须于2020年12月底前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各项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办入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1050511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215749、81050510
附件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3.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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