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考了事业单位,想再报考2021江苏省考,会有影响吗?
考生:之前报考了江苏的事业单位统考,现在想再报考下半年的江苏省考。请问先考了事业单位,再报考江苏省考会有什么影响吗?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小编:没有影响!具体情况下面会给出详细解答。
先考了事业单位,再报考江苏省考会有影响吗?
2020年3月13日经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新招聘办法有许多创新举措,受到了很多小伙伴的关注。
新招聘办法虽然对新招聘人员设定了服务期,但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聘用人员被录用(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因此如果考生先考了事业单位,后面再想报考江苏省考是不受影响的!
有关江苏事业单位、省考还有哪些常见的问题呢?
问1:对未遵守3年服务期的人员有何处罚措施?能否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答:新招聘办法建立新招聘人员服务期制度,但并未明确对不遵守3年服务期人员的处罚措施。对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设立服务期制度,是倡导应聘人员节约公共资源,诚信应聘,有序流动,除另有其他规定外,不能因招聘办法设定的服务期而约定违约金。
问2:新的《办法》中提到“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请问哪些情况属于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答:江苏省从2005年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事业单位与其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外)都要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
聘用合同签订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特定情形,聘用单位或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或考入普通高校的,或被录用(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或依法服兵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因此,聘用人员如与单位协商一致,或考上公务员,或在试用内发现岗位不适合自己,或有其他规定情形等,个人都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问3:暂行办法规定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或考入普通高校的,或被录用(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或依法服兵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那是一定是在试用期内吗?过了试用期考上公务员还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答:上述选项是“或”的关系,只要具备其中之一,个人即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问4:三年服务期中,哪些符合政策法规的行为可以离职,考上公务员算符合政策法规吗?
答:新《招聘办法》第三十五条明确公开招聘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江苏省从2005年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事业单位与其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外)都要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
聘用合同签订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特定情形,聘用单位或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或考入普通高校的,或被录用(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或依法服兵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因此,聘用人员如与单位协商一致,或考上公务员,或在试用内发现岗位不适合自己,或有其他规定情形等,个人都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你还有哪些疑问?如果上面没有你要的答案,可以点击这里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时间稍瞬即逝,根据2020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时间推测,202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预计2020年10月报名,12月笔试。准备参加2021年江苏省考的伙伴们,现在必须要将省考备考复习列入重点日程。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2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点击购买),提前备考。
如果你做不到每天频繁的刷新网站,又想在第一时间内看到新鲜出炉的资讯,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获取第一手资料:
(扫码关注我们)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