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启东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
2020年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平衡发展,根据启东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启政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应聘人员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再考证”,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届时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0年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编制内教师;被开除公职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参公)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jsqdedu.cn)。
3.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09:00~6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
4.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7日09:00~6月25日16:00。
①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③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6月17日09:00~6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进行缴费确认(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6.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登陆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启东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0923706。
7.考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8.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和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jsqdedu.cn)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且影响招聘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和资格复审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和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30%)和专业知识(70%),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下同。
3.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准考证;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就业意向协议书);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现场签订《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④非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4.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苏康码”绿码。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考生随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和“苏康码”绿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3.面试内容。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理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下同),并在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公示、择校、聘用、递补和待遇
(一)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拟聘人员按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择校结束后,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报送拟聘人员名单至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四)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择校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首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执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合同期满后视备案制教师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续签。备案制教师在职期间,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月工资参照启东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工资标准的最高档执行,绩效奖励的发放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六、纪律监督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启东市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0923706(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0513-83312424(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纪律监督:0513-68218051(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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