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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通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

Tag: 2020年 南通市 卫生健康委 部分 医疗 卫生 单位 招聘 2020-06-0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南通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10人。报名时间: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南通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社局核准,南通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0名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本科生于1985年6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于1980年6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于1975年6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省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省重点专科临床医学团队成员可放宽至1970年6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国家级医学重点专科带头人或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负责人可放宽至1965年6月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七)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止2020年6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八)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详见:《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市卫健委根据岗位报名及单位初审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启动一次考试程序,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单位。每次面试考核结束后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nantong.gov.cn)公布招聘结果及岗位动态核减情况。
 
  首次报名时间6月20日截止,第二次、第三次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和动态核减岗位情况进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8月31日、11月30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招录单位相应电子邮箱,采用直接投递《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方式报名。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程序。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复审、考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提前10天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试。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为方便考生,资格复审放在考试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可参加考试。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3份,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3份;
 
  4.研究生阶段一直在国外的留学归国人员未参加国内职称评定可不受专业技术资格要求限制。
 
  (二)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紧缺岗位医学生服务期为5年,期间须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由单位统一派送至有关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接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后回到原单位工作,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其他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53621 0513-85053623(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53622。
 
  附件1:岗位简介表a.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a.xls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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