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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徐州丰县引进经济人才公告

Tag: 2020年 徐州 丰县 引进 经济 人才 2020-05-2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江苏徐州丰县引进经济人才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35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9:00-5月25日16:00。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丰县引进经济人才公告
 
  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全面的经济人才队伍,助推“工业立县、产业强县”战略加快实施,拟引进经济人才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二、引进岗位
 
  引进的经济人才统一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进行管理,统一选派到县综合经济部门工作。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不限户籍和专业。
 
  (六)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有刑事犯罪、受处分记录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相关规定不宜应聘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报名网址: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
 
  2.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5月20日9:00-5月25日16:00
 
  3.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0日9:00-5月26日16:00
 
  4.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和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5月20日9:00-5月27日16:00
 
  5.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5月20日9:00-5月28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像素≥300×215)。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引进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县经济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陈述申辩。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公告,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516-89215108)。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不超过引进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原则上应本人到场,确因故无法到现场的,可以提供委托书代为资格复审,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 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④ 县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如因受疫情等政策影响,取得时间按照国家有关统一规定执行),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当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时收取面试费100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根据考生人数,若存在两个(含)以上面试考场,采用加权值方法核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加权后的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引进计划,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依此方法类推)。考察体检工作由县经济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进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六)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人员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自行负责处理。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及时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符合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的,由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引进的经济人才将作为丰县县管党政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对考核优秀、成绩突出的,适时提拔任用;工资待遇参照全额财拨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执行,按规定每年享受1万元生活补贴及2万元住房补贴,同时享受用人单位工会福利待遇。
 
  六、引进工作纪律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实施。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予引进;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此次经济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板块、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516-89203257(经发局),89215163(人社局),89210353(编办)。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16-892151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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