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20年江苏苏州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5人。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3日下午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要从事区域内省级事权的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价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招聘劳务派遣人员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 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好学上进,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将在苏州人才网发布公告,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岗位(见附件)
注: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截止2020年4月7日。
四、招聘实施
1.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3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将于2020年4月7日在苏州市人才网公布(www.szrc.cn)。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需要将以下材料上传进行初审。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岗位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社会工作人员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应如实上传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未如实填报或有隐瞒、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网上确认
①确认时间: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4日下午17:00。
②确认要求: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岗位符合性初审,初审有问题时,及时与应聘人员电话沟通确认,请应聘人员报名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初审通过后,招聘单位以邮件形式发放笔试通知单(船舶驾驶岗位待资格复审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笔试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而定。
2. 笔试
环境监测岗位考试科目:环境监测专业技术。
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单。
3. 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环境监测岗位专业技术笔试阅卷结束后,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船舶驾驶岗位按1:1比例进入操作考核,操作考核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资格复审。在面试(船舶驾驶岗位为操作考核)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能参加面试。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公告栏内公布(苏州市三香路102号大院)。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应根据工作人员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核对后退给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2020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校公章)各1份;
③社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以及社会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3)现场面试。①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船舶驾驶岗位为操作考核),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主要测试环境监测专业知识运用水平、语言组织表达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船舶驾驶岗位操作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驾驶船舶的熟练程度和对船体安全防范、维护保养等能力。
②成绩计算方法
环境监测岗位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船舶驾驶岗位操作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操作考核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10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操作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4.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操作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 正式录用
拟录用人员须在苏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现工作单位、拟录用岗位、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入职手续。
拟录用人员与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至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工作。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录用。
五、薪资待遇
拟定薪资6万-1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及税费),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具体薪酬将结合个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岗位等情况而定。
六、政策咨询
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工作。咨询电话:0512-683380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45、下午12:45-17:00。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中心党风廉政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833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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