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2020江苏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9人。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28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江苏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聘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兼职。
三、法律顾问选聘人数和专长要求:
拟选聘9名政府法律顾问。从熟悉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领域的律师中在区内外选聘。
四、聘任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选聘。
五、政府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一)为区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行为、重大项目合同(协议)等民事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涉及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重要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代理涉及区政府的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草拟、修改、审核以区政府名义签署的重要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四)根据需要参与区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谈判,提供咨询、论证意见,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以及有关法律文书;
(五)受区政府指派,参与、指导、协调、处理区内有关企业重大法律事务;
(六)受区政府指派,担任区政府领导法律顾问,提供有关法律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就区政府领导分管范围内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
(七)受区政府指派,对应服务区直部门,指导各镇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工作;
(八)为区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或参与解决;
(九)为区政府重要信访事项和重要涉法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十)协助开展法律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二)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有8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熟悉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领域,专业能力较强,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法律事项;
(三)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身体健康,57周岁以下,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四)严格遵纪守法。近5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所在律师事务所近3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
在“中国江都”、“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网站发布选聘公告,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登录“中国江都”、“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网站下载《江都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初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确定拟入选区政府法律顾问人员名单。
(三)公示
通过“中国江都”、“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等网站,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四)聘任
拟聘任人员名单经区政府审定后,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举行聘任仪式,并向社会公告。
八、其他事宜
(一)严格工作纪律。区政府法律顾问人选的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受聘资格。
(二)建立更新退出机制。区政府法律顾问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评选工作。在聘期内每年实行工作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对新申报人员通过评选的,增补加入。
(三)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28日。报名人员须提交《报名表》1份(含电子文档)和有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
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电话:0514-86553336
电子邮箱:jd1969zkp@163.com
点击下载>>>
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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