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盐城市盐都区司法局选聘专职从事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律师公告
江苏盐城市盐都区司法局选聘专职从事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律师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人。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3月10日前。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盐城市盐都区司法局选聘专职从事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律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盐都区司法局拟面向律师事务所选聘1名律师专职从事政府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及其他涉法事项处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年龄28-40周岁之间(1980年1月1日—199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
4.在市内外律师事务所执业,报名需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
5.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水平、法律实务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
二、选聘程序
1.报名。有意向者请于2020年3月10日前将报名资料EMS邮寄至盐都区司法局(收件人:蔡斌)或当面送交至盐都区行政中心0109办公室(新都路618号)。
联系人:蔡斌;联系电话:0515-83086109,13770028480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附后)、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及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材料复印件。
2.资格审查。盐都区司法局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选聘测试。
3.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法律功底、文字功底和综合素质。
4.考察。结合笔试、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拟选聘对象的政治品质、专业能力、在工作单位的表现等进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
5.体检。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 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都区政府网站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由盐都区司法局、所在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三方签订合作合同。
三、合作形式
1.由盐都区司法局、所在律师事务所、选聘律师三方签订法律服务合作合同,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选聘律师人员作为所在律师事务所派遣人员,人员性质、用人关系属于所在律师事务所。选聘律师工作脱离原岗位,全日制在盐都区司法局坐班工作,服从盐都区司法局日常管理和考核,遵守机关工作规定。
3.盐都区司法局向所在律师事务所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全年全额15万元人民币。选聘律师的报酬,由其与所在律师事务所另行约定。
四、选聘监督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此次选聘由盐都区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8425169。
附件:报名表.doc
盐城市盐都区司法局
2020年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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