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事业人员,5年服务期未满,如何调动工作或参加公务员考试
相对于公务员的五年服务期,事业人员的三年、五年服务期限,其实是合同约定,三方协议签订时规定的,相对来讲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有一定的自由度。按规定,事业人员在服务期内,不能改变服务对象,也不能辞职或者参加公务员考试,服务期满后,如果考核合格,可以调剂编制使用,成为正式在编人员。这时候才可以自由调动、自由辞职,参加公务员或者其他考试。
但实际上,事业人员在服务期内,可以晋升管理岗位,这样就等于可以改变服务岗位。或者在同类服务岗位之间可以调整,比如特岗教师可以在乡镇中小学之间调动,这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没有脱离基层教学岗位,同样也不算违背合同。乡镇卫生院聘用的医护人员也是同样的,可以在卫生院之间调整使用。如果想调整回县直事业单位,就有点困难了,一则是改变了服务对象,二则事业单位也是凡进必考,程序方面也是违规的。想进党政机关,就更不可能了,公务员凡进必考,事业人员也没有参加公选和遴选的资格,除非特批。
事业人员服务期未满,如果想参加公务员考试,包括参加异地公务员岗位招考,首先就是要征得原单位同意。这不仅是合同规定,而且也是招考程序需要,原单位要在同意报考的表格上盖章确认,不管怎么样都是绕不过原单位这道关口的。如果服务期将满,或者和原单位人事关系处理得比较好,这一关也许就好过一点。或者原单位严格按合同办事,如果违约,按合同规定赔偿,这个也可以接受,顶多是将合同规定的委培费、赔偿金如数缴纳,就可以恢复自由之身,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大问题。单位好说话的话,还可以在职参加考试,到最后面试前再辞职,保险系数更大。
如果单位不允许辞职,或者严格要求必须在服务期满之后,才能参加考试,最好就偃旗息鼓,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提高,积蓄力量,服务期满后再做打算。千万别和单位、和组织对抗,不仅没有作用,白白费力,而且参加不了招考,原来的工作也干不下去,两头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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