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通市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2019年南通市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5名办公辅助人员,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南通长三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海安市城东镇黄海大道东15号金盛花苑)。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办公辅助人员,派遣到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镇)相关(局)办工作,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办公辅助岗位:5名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2562元/月(以后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岗敬业,有一定的吃苦精神;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规违法犯罪等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其他要求:见《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提供资料:报名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女35周岁以上年龄的须携带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证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须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长三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海安市城东镇黄海大道东15号金盛花苑)。
报名电话:88931238、88921518、13328080812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考方法
招考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比例减少名额或取消招考。
(一)考试
岗位01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绩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笔试成绩占6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岗位技能知识占20%。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面试:面试成绩占40%,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名额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最低分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都参加面试;如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实绩评审加分:个人公开发表报刊类文章,县级(含)以上1篇加1分(大学期间在校刊发表文章视同县级);县级(含)以上3篇或省级(含)以上1篇加5分(现场提供作品原件);一年以上媒体工作经历者加5分;一年以上微信公众号运营经历者加5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绩评审分
岗位02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成绩占40%。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2、面试:面试成绩占6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最低分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都参加面试。如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二)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适岗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用工单位、本公司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会同本公司共同进行考核政审,有违法违纪行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录用情形的不予录用。
(三)公示录用审批
对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派遣;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0513-88925381。
六、本简章由南通长三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表
南通长三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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