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盐城市阜宁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公告
2019年盐城市阜宁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166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至13日(每天8:30-18: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阜宁县教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公告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6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66名,涉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14个学科。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等详见阜宁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阜宁县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5.志愿在阜宁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6.身心健康;
7.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方式:关注“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阜宁教育服务平台”,登录“阜宁县教师招聘”系统,先注册后报名;或直接登陆网页:http://www.fneduserviceplatform.cn/recruit/user_loginPage.do;也可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6月3日至13日(每天8:30—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6月3日至13日;
缴费时间:2019年6月4日至13日(截止14日下午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6月16日至17日。
2.报名须知
①应聘人员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只能选择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县城、农村)、特教中的一个岗位。其中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两学科的,分农村小学1、农村小学2两类,在报考岗位选择栏中一定要看清楚,如小学语文1、小学语文2,小学数学1、小学数学2,这两类岗位都将进行单独的积分排序。
②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上传下列材料:
往届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须注明身份证号、学段、学科)。
应届生:居民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毕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须注明身份证号、学段、学科)。
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因考生填报错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24小时以后可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每人100元,缴费时要在缴费备注栏注明报考人姓名及报考学科,然后通过支付宝付费。
④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⑤县城幼教岗位开考比例1:3、其他岗位开考比例1: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由阜宁县教育局通知其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⑥资格初审和缴费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⑦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选岗签约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及岗位计划调整和递补情况等均在网上报名系统适时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3.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到阜宁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往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2019年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须注明身份证号、学段、学科)。
3.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到现场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
(四)面试
面试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采用微型课的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和幼教等学科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各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均相同,加试决出。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入围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体检、考察分别参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相同时取舍办法同上)。
(六)选岗签约
针对部分需选岗的岗位,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组织入围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同分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并办理签约手续,由阜宁县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选岗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选岗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这部分选岗岗位,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和实际选岗签约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阜宁县教育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均列入事业编制,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19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9年8月10日前寄送到阜宁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8号二楼204室,邮编:224400)。2019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
1.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2.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3.在阜宁教育系统从教服务期未满5年的,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辞职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7731809。
5.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9716203 0515-87737202(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本次招聘公告可登陆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阜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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