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徐州丰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2019年徐州丰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已公布,招聘7人,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4月15日9:00-19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丰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丰县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会工作队伍,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根据徐州市总工会徐工办〔2019〕27号《关于公开招考徐州市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的通知》要求,丰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化工作者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专业不限,户籍不限。
(六)责任心强,热爱工会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七)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19届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招聘网“丰县”板块(http://www.xzzp.org/fx.html);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板块(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88)。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
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4月15日9:00-1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15日9:00-20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和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4月15日9:00-22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100元。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考试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3.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4月25日9:00—26日17:00,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自行下载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6-89215108。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实施。
1.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工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招考公告”栏、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板块以及徐州人力资源招聘网“丰县板块”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招考公告”栏、徐州人力资源招聘网“丰县”板块以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板块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在上述网站一并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1)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打印)、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往届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名次靠前的笔试合格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收取面试费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招考公告”栏、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板块以及徐州人力资源招聘网“丰县板块”上公布。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招考公告”栏、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板块以及徐州人力资源招聘网“丰县板块”上公布。
(四) 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招考公告”栏、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板块以及徐州人力资源招聘网“丰县板块”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普通公务员招录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考察政审工作由丰县总工会参照相关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聘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丰县总工会审核后,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招考公告”栏、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板块以及徐州人力资源招聘网“丰县板块”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总工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丰县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5倍(含企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工作期间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带薪年休假。
2. 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凡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的不再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3.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招聘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负责解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丰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化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招考公告”栏、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板块以及徐州人力资源招聘网“丰县板块”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 0516—89215108
丰县总工会 0516—8922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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