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泰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泰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招聘33人,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09:00 - 3月18日16:00。笔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生可结合2019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泰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推动大学生村官流动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本市在岗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32家,计划招聘33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2.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本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和市(区)委组织部联动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委组织部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9年3月15日09:00 — 3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3月15日09:00 — 3月19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
2019年3月15日09:00 — 3月20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报名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市(区)组织部门负责。报名期间,各市(区)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各审核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3月25日09∶00-12∶00。
(5)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时间:2019年4月17日—19日。
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tz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91051)联系。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由省统一命题。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9:00—11:30。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参照省标准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2)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组织
面试环节,对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对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公布。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七)公示
各市(区)委组织部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填写《泰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附毕业证书、体检表、考察表及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86260(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1051,86896181(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3—86885399(中共泰州市纪委泰州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工作日 09:0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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