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盐城市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公告
2019年盐城市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公告已公布,招聘中小学教师44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教育局2019年校园招聘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结合阜宁县教育实际,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44名,面向2019年应届生和2018年毕业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019年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18年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6.志愿在阜宁县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7.身心健康。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发布信息。在中国阜宁、阜宁教育网和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资格审核。本次招聘在苏州大学、南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设招聘点,采取现场报名面试的方式进行。从2019年1月起,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各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依次到上面四个招聘点举行专场招聘会。
报名及面试安排如下:
招聘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山东师范大学 3月5日上午8:30-10:30 千佛山校区教学三楼3143
3月6日上午8:30-10:30 长清湖校区文渊楼B区434
曲阜师范大学 3月7日上午8:30 曲阜校区综合教学楼103教室
安徽师范大学 3月11日下午1:00 花津校区北体育馆
本次招聘设1:2开考比例,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本场招聘的招聘计划数。
2018年毕业生须提交《阜宁县教育局2019年校园招聘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正在办理中的证明,须注明身份证号、学段、学科)、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
2019年毕业生须提交《阜宁县教育局2019年校园招聘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正在办理中的证明,须注明身份证号、学段、学科)、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
3.考试。考试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勿远离报名点,听候通知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各学科岗位的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4.体检。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签约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5.考察。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6.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阜宁县教育网、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签订协议失效。
7.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寄送至阜宁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8号二楼204室,邮编:224400),2019年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到阜宁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予办理手续。
四、其它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19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须在阜宁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阜宁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负责对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7731809。
4.咨询电话:
0515-89716203 0515-87737202(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本次招聘公告可登陆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网www.fnjyw.net查询。
本公告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阜宁县教育局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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