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淮安市淮阴区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
2018年淮安市淮阴区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教师26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淮安市淮阴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专业、年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发〔2012〕22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8年淮安市淮阴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0日至2000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17: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按《2018年淮安市淮阴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区教育局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2018年淮阴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则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10日,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2018年淮阴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0日—12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电话
报名地点:淮阴区教育局二楼202室(翔宇北道11号)
咨询电话:0517-84936311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或中国淮阴网(http://www.zghy.gov.cn),下载并填写《2018年淮安市淮阴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8年淮安市淮阴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用A4纸正反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5)学位查询证明(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用正楷书写报考岗位及姓名)。
(8)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单位代码07-09,岗位代码01)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9)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淮阴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现金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人员,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已缴费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12月1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由淮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专业素质》
笔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为合格。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中国淮阴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拟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②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附件5);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和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淮阴网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由淮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现金100元/人。
4.总成绩计算和公布:应聘人员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中国淮阴网公布。
(四)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中国淮阴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2018年淮阴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淮阴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淮阴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依次进行自主选岗。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电话咨询区教育局:0517-84936311。如有疑问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17-80859861。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组:0517-89713328;
本公告由淮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4.同意报考证明
5.档案托管证明
2018年淮阴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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