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8年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0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东海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8]83号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精神,经研究,东海县教育局决定赴高校为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东海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东海县教育局网站(http://edu.jsdh.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本科专业与硕士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东海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东海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两站进行:
第一站:2018年12月1日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全国高校2019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
第二站:2018年12月8日在湖南师大二里半校区体育馆举办的“湖南省2019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暨我校知名企事业单位冬季大型供需见面会”。
第一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暂停报名,东海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第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如第一站招聘岗位已招满,本次招聘结束)。
每站的拟招聘岗位情况和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及时在东海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复审)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即日起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每一站资格复审前一天12:00报名截止。应聘人员须明确申报岗位,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东海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31857852@qq.com,标题为:“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联系电话+姓名”,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两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东海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 0518-87800730(张老师)。
2.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第一站:2018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到吉林省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东海县教育局展台。
第二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联系方式:0518-87800730、13675281980。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或核销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评测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评委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及能力、基本素质和举止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未在指定地点与指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东海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东海县教育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东海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东海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且在第一个单位工作不少于3周年。如有违约,用人单位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东海县教育局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7800751。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东海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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