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盐城市兴福公墓招聘墓区管理人员公告
2018年盐城市兴福公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单位发展需要,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墓区管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盐城市兴福公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社会记录;
4.热爱基层民政事业,能够胜任报考岗位的工作,服从分配和工作分工;
5.身体健康,具备符合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6.报名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中文文秘、社会工作等专业,35周岁以下,能够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民政、办公室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工作条件艰苦,适合男性。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9日—11月15日(星期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供本人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盐城市兴福公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此表须网上下载打印1份并贴好照片交报名处。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报名地点: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龙广场6号楼7017办公室(人民南路28号)。
5.咨询电话:
盐城市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报名点)
咨询电话:0515-66662101、13905107651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由兴福公墓管理处依据招聘公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确定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资格审核通过人数须达拟招聘职位数1:3比例,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不足,由兴福公墓管理处提出降低比例方案或取消招考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城南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同时电话告知被取消相关岗位报考人员。
2.考试工作: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兴福公墓管理处组织实施。考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如出现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符合优先条件者录用)。
4.考察和体检:由兴福公墓管理处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个人自理。
5.公示:经考察和体检确定拟招聘人员,在城南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计算方法同前。
6.手续办理:公示无异议后,由兴福公墓管理处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五、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相关人员待遇执行。
2.所有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六、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可登陆盐城市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jsyccnxq.gov.cn/查询。
七、组织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兴福公墓管理处组织实施,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纪检、组织、民政等部门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 0515-89905908(城南社事局纪委)0515-88116859(城南社事局民政)
3.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兴福公墓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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