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8年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泰州市高港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泰州市高港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了各招聘岗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主体
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8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泰州市高港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高港区港城路34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根据《泰州市高港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原件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 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并与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一致。如因证件、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原则上须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考生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除携带考生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予以减免。
4.请考生随时关注高港区人民政府网(www.gaogang.gov.cn)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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