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连云港市教育系统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定向招聘公告
2018年连云港市教育系统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定向招聘公告已公布,定向招聘42名编制内教师,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连云港市教育系统2018年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定向招聘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8]69号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连云港市教育局审核,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及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农村公办幼儿园,面向2018年连云港生源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定向招聘42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8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连云港市生源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教育系统2018年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定向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列入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定向招生计划,入学前已按规定与连云港市有关县(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委培协议。
(四)达到毕业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4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与本人签订《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的县(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地址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教育系统2018年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定向招聘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如实填写)。
2.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
(五)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并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各县(区)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县(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区)教育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教育网及各县(区)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八、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有选岗安排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市教育系统2018年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定向招聘选岗表》(附件3),选岗结束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根据《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规定,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不少于5年。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各县(区)派驻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东海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18-87800751
灌云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18-88852108
灌南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18-83236689
赣榆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18-86316291
海州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18-85212393
连云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18-80328211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0518-85882108
连云港市教育局:0518-85822179
十一、招聘政策咨询
市及有关县(区)教育局联系电话:
东海县教育局人事科:0518-87800730
灌云县教育局人事科:0518-88852016
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0518-83222525
赣榆区教育局人事科:0518-86212686
海州区教育局人事科:0518-83086837
连云区教育局人事科:0518-82323873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科:0518-81587950
连云港市教育局政治处:0518-85822187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会同县(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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