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徐州市睢宁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8年徐州市睢宁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7名,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报名地点:睢宁县公安局警辅办(公安局6楼626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睢宁县公安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睢宁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1、招聘人数:共计7人,其中交警大队5人,出入境管理大队2人。
2、主要职责: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性别男,身高1.73米以上;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同时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3、年龄为18-30周岁(1988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色盲、无遗传性、传染性等疾病;
6、具有睢宁县常住户口,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二寸4张,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填写报名表时,考生需注明意向单位及是否服从分配,作为考核排名分配标准。
2、报名地点
睢宁县公安局警辅办(公安局6楼626室),联系人:张克怀,0516-68860027(固定电话),15952242258(手机电话)。
3、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逾期不予补报。
4、准考证领取
2018年8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到县公安局警辅办(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原则上必须本人领取,不允许代领。(注:考试时间、地点、考场、成绩查询及注意事项,准考证上都有详细提示,请考生仔细阅读。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考试时间的,将另行通知。)
(二)考试选拔
考试内容为体能测试、计算机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体能考试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执行。测试内容为俯卧撑、立定跳远、100米跑、10×4往返跑。
测试时间:2018年8月22日(上午9:00)
测试地点:县体育场。
2、计算机考试
考试内容:计算机采取上机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打字、Word、Excel、Photo shop等操作及实践应用。
考试时间:2018年8月22日(下午16:00-17:30)
考试地点:睢宁县职教中心。
3、面试
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8年8月23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睢宁县公安局西三楼会议室。
面试具体要求: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侯考室,迟到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试;面试人员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侯考室,不准大声喧哗,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如出现违纪现象和行为,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程序要求:
(1)面试人员在侯考室抽签决定面试的顺序号。
(2)面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离开指定地点。
(3)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依次有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面试室,面试开始后,面试人员只能报出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
(4)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亮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核分员当场核分并宣布面试成绩。
4、考试分值
按照体能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计算机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体能成绩、计算机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后的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体能考试成绩+计算机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并列时,计算机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录取。
四、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于2018年8月24日下午16时在睢宁县公安局大门口公示栏内公示。
五、政审
政审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聘任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良好。
六、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考《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参加体检人员要在县公安局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递补
体能测试、计算机考试、面试、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因不符合条件淘汰人员出现空缺的职位,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依次进行体检、政审考核环节。
八、确定人选、公示
政审、考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自愿报考单位综合成绩进入招聘指标的,名单将在睢宁县公安局大门口南侧公示2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要求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薪酬待遇
新入职辅警人均政府保障经费3238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种保险,另加用工单位设立的岗位考核奖。
以上公告内容由睢宁县公安局发布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睢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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